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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砂堆场的主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海砂开采许可管理,督促海砂开采企业和个人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规范有序开采海砂。海砂开采企业应健全台账记录,在销售海

  • 进一步探索重磅!自然资源部下发海砂开采、运输、用砂指南为什么不允许随便开采河沙知乎挖海沙是否违法?国家对海沙资源的政策或法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管理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

    (二)科学谋划河砂开采利用。编制《广东省河道采砂规划》,全面摸清我省河砂总体情况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 GB/T14684《建设用砂》GB/T14685

    三、标准实施意义.GB/T14684《建设用砂》和GB/T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是引领和规范我国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点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以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物料装卸时应当密闭作业,避免作业起尘;装卸或堆场内倒运作业时需严格喷淋抑尘;密闭输送物料应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除尘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使

  • 关于《关于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的实施

    为此,我区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二、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1、已经取得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需

  • 工程挖出的砂石由政府处理,具体操作流程有了项目

    3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和单位印发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

  • 印发江山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山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推进我市砂石行业乱象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占地、乱设砂石堆场等行为,提升城乡风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砂石资源专

  • 禁止在工程中使用海砂?使用占比超43%的住建局这样答

    导读:近日,深圳市一委员提出《关于禁止在建筑施工中使用海砂的建议》。.对于此建议,深圳住建局表示,目前深圳市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77家,建筑用砂生产

  • 致全县砂场告知书百度文库

    致全县砂场告知书.为了巩固城区沿江砂石站综合整治成果,策应推进“沿江开放开发”战略要求,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沿江砂石站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和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

    五、问:请介绍一下建筑工程使用海砂的情况,如何严格规范海砂使用?答:据不完全统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净化海砂在总用砂量中占比约6%。近一段时间,由于地理和成本因素,净化海砂已成为部分沿海地区建筑用砂的重要来源。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

    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5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广东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省政府办公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中国

    6.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7.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

  • 印发江山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山市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推进我市砂石行业乱象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占地、乱设砂石堆场等行为,提升城乡风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砂石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原则.根据“专班牵头、统一标准、分类整治、规范管理”的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落实管控豁免政策,支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苏政办发〔〕5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

  • 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sz.gov.cn

    第一条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

  • 公告第40号《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Chaozhou

    码头堆场、矿山、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建筑垃圾堆场、建筑土方和工程渣土堆场、消纳场、填埋场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理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长期存在的闲置堆场,应当在表面、四周种植植物或者构筑围墙并加以覆盖。

  • 私营企业的主管单位是什么?头条问答Toutiao

    展开因为儿子首次评职称,表格上有一个必填项:主管单位(要由主管单位将认定表格在网报成功后将它报送给评审委员会)。儿子工作的企业是私企,我们刚开始时以为是行业主管部门就是企业的主管单位,可是评审委员会正是行业主管部门啊,他们打来电话要求由企业的主管单位进行报送呢

  • 建筑垃圾外运工程施工方案百度文库

    建筑垃圾外运工程施工方案.15,结构施工阶段。.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运用前必须清洗干净;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

    序号生产经营活动范围禁入或限制区域(场所)设定依据1全行业1.违法建筑、危险建筑、建筑物内的公共部分;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场所。《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7号)第三条第七款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

    五、问:请介绍一下建筑工程使用海砂的情况,如何严格规范海砂使用?答:据不完全统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净化海砂在总用砂量中占比约6%。近一段时间,由于地理和成本因素,净化海砂已成为部分沿海地区建筑用砂的重要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

  • 珠海政务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砂石行业

    珠府办函〔〕149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百度百科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是2005年颁布的一项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05

  • 开办一个建筑垃圾处理厂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该如

    提供的资料需表明当地目前建筑垃圾总量、危害、处理状况、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优势、本公司技术实力、市场可行情况、环保评述、投资规模、用地规模、要求政府给的优惠政策等内容。.联审通过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发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落实管控豁免政策,支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苏政办发〔〕5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

  •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Shanghai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以下简称“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所需场所和含泥浆预处理设施在内的中转分拣场所(以下统称“中转分拣场所”)的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砂石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砂石资源管理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宗地红线范围内开挖形成的地下但不限于砂石资源。.(二)河道清淤疏浚、水利建设工程及各类管网建设中产生的砂石资源。.(三)区级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罚没的砂石资源。.第三条成都市双流

  • 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州市

    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管控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规范收集、中转和运输环节,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偷倒建

  • 露天堆场管理规范jz.docin豆丁建筑

    第十条露天堆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第十一条露天堆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垛与垛之间至少应留有四米的消防通道,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宽度的防火间距。.第三章储存和装卸第十二条对储存的货物应经常